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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资格复审及考核公告

文章来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发布时间:2023-02-22 18:51   浏览量:

根据《2023年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副高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公告》文件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时间:202331日上午8:00-10:00

地点:十堰中西医结合医院人力资源处办公室

市内乘车路线:4路、57路、16路、36路、677路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站下。

1.资格初审合格考生(详见附件)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与网络报名填报资料一致;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已就业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联系电话:0719-8615002

2.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先进行试岗,再进行结构化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试岗程序。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试岗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试岗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参加结构化面试。

因个人原因中途终止试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当天,请考生于下午2:3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指定地点,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行抽签候考;未按要求携带资料或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试岗

  间:202332日—36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试岗程序。试岗含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等,试岗满分为100分,试岗成绩占综合成绩50%

()结构化面试

  间:202338日下午300

  点: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部一楼招标办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等。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低于80分者为不合格。

三、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面试无关的物品,所携带的物品(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取消闹钟并关闭)放置在指定的位置。考生若将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带入候考室或考场,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安排,文明应试。在抽签室、候考室期间,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面试时一律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以及本人毕业院校等有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总分相同时,试讲成绩较高者优先。如遇试岗、结构化面试都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察工作由十堰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留职意愿、心理健康状况、职位匹配程度等各方面表现。

体检、考察对象若有不符合要求或放弃到职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考生综合表现,经研究后确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面试、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定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六、防疫要求

考生面试当天如有发热(超过37.3)、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需立即就医。

本公告由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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